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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事杂谈 | 消防过去的权力很大?这其实是个伪命题!

时间:2019-08-25  浏览量:822

随着消防队伍的整体转隶及中央关于消防执法改革意见的出台,消防权力论大有蔓延和升级之势。“消防过去的权力很大”,这种论调从过去的隐蔽发展到现在的公开,甚至就连有些消防人自己也承认并接受这一观点,这给队伍建设尤其是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稳定造成了巨大伤害。

说消防的权力很大,首先要弄明白消防的权力有哪些,其次要搞清楚衡量权力大小的标准是什么。不弄清楚这两个基本问题就下结论,这个结论肯定不靠谱。

消防的权力究竟有哪些呢?

首先,原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权在消防。一个工程项目,有了建设用地、拿到规划批文、办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资料同时要报消防部门进行备案审核。这个审核过程有效防止了建设工程的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等工程建完了,要有个验收,这个验收保证了按图施工、安全达标,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重要安全关口。如果是公众聚集场所,那么在使用前还要有个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这个检查是为了保证场所装修、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员工培训合格到位,符合安全规定。可以说,建审验收权和开业许可权是消防监督中的“大”权力,这在过去也是诟病最多的地方。

其次是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权。这个权力赋予了消防部门对社会面几乎所有经营主体的消防安全监督权。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目的在于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有效履行监督检查权,法律法规便赋予了消防部门检查权、违法违规证据收集权、行政处罚权,这其中就包括了传唤、询问、罚款、责令改正、停产停业甚至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决定权。由于这些权力涉及面广、使用频率高,所以也让人们觉得消防部门的权力“很大”。

除了上述两个主要方面的权力外,消防部门还有事故调查处理权、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权以及应急救援现场根据需要破拆、实施区域交通管制、决定断水断电断气等权力。由于这些权力涉及的对象是“特定的”较少数,所以人们对于这些权力提出的质疑也相对较少。

话说到此再问,消防的权力大吗?

有人说,当然很大!一个大楼,你说建就建、说停就停;一个酒店,你说检查就检查,说罚款就罚款,说查封就查封,没你的许可人家根本开不了业。这难道权力还不大?

好了,那么禅哥就理性地问几句:国土不批地,你能建吗?规划不同意,你能建吗?住建不给你施工许可,你能建吗?罚款也好、查封也好、停业也罢,你不违法违规哪会有这档子事?别的不说,国土有土地审批权、规划有立项规划权、住建有施工许可权、公安有刑事侦查和刑事强制权、法院有判决权、检察院和纪委监委有监察监督权……,说消防权力大,和谁比?怎么比?

由此可见,如果非得说消防权力很大,那实际上是过去的法律法规所赋予消防的权力在持这种论调的那些人眼里没有得到认同。必须知道,各个部门所拥有的权力从来就不是哪个部门自己“抢”来的,而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律是人民的集体意志,国家机器的分权怎么能由哪个部门自己来说了算?所以基本可以断定,说消防权力很大的那些人,他们十有八九是在消防那里“栽过跟头”“吃过苦头”,所以憋着一肚子气总想找机会撒出来。现在好了,现在把建审和验收权都给住建了,吐槽的那些人是不是继续去吐住建的槽呢?

“消防权力很大”的论调之所以有市场,除了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外,还有以下几个因素在共同作用。

一是中国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全而散、严而细(当然有些是现实需要的但目前还没有),如果用这些浩如烟海、包罗万象的东西去衡量,可以确定地说全社会都是火灾隐患,每个单位、每个场所、每个人都是违法者。消防的权力能不让人感觉大吗?

二是过去的中国消防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指导下无所不用其极,几乎把权力用到了极致。执法数据的环比同比、各种专项整治的频繁动招、五加二、白加黑、错时检查、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不着火、不冒烟,消防人个个累得要死,消防的权力能不让人感觉大吗?

三是没有执法规矩,缺少执法标准,使消防执法得到了任性执法、随意执法的盖论。想检查谁就检查谁、想什么时候检查就什么时候检查、想检查多少遍就检查多少遍,毫无章法规矩,毫无几率频次,这就让人感觉到了“任性”。拿开业前检查来说,管理机构评价、安全组织评价、制度建设评价、应急预案评价、员工培训评价,这些东西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开的细化的标准,张三去了说合格,李四去了说不合格;上次检查合格,这次检查不合格;本级检查合格,上级检查说不合格,凡此等等,便产生了“随意执法”。既任性又随意,消防的权力能不让人感觉大吗?

四是个别执法人员能力低、素质差,冷横硬的官老爷作风浓厚,缺乏沟通协调,缺少解释说明,即便是依法依规履职也还是让人难以接受。社会管理归根结底是要做人的工作,没有这个认知观和基本功,一颗老鼠屎便坏一锅汤,消防的权力能不让人感觉大吗?

所以,如果非说消防的权力大,那么这里既有历史背景的制约,也有权力分配的归属;既有法律法规的源头性问题,也有消防部门工作理念的问题,但更多的是持这种论调的人缺乏系统分析、没有理性思考、不顾历史事实,过去不敢说,现在一见改革了就跳出来乱发牢骚。曾经受到“消防伤害”的人引头,一些“不明事理”的人跟风,消防权力论便有了市场。反过来想想,如果过去消防的权力不那么设置,如果过去消防的监督不那么给力,后果是什么?

现在改革了,不知道持“消防过去的权力很大”这一论调的人是不是该高兴一阵子了。然而,禅哥在这里得泼泼冷水。一个国家,它的权力总量是相对固定的,对于每一个社会细胞来说,这些权力无论被分到了哪个篮子,大家所承受的东西归根结底是一样的。即使是目前所提倡的“放管服”,你仔细研究便会发现,放绝对不是无原则的放,放了之后只不过是在面上改变了行政许可的模式,但它在实质上却是实实在在地增加了社会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自觉扛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紧箍咒”。

安全工作是底线,也是红线,更是高压线,既然“削弱了”管理部门的权力,那到最后该“背锅”的将是谁?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有的只是权责对等的公平,左手自由了,右手极可能就会被抓住,谁说不是呢?

改革正在推进,消防管理理念与模式也正在抓紧创新,这是社会进步到现实阶段的必然之需。在当前这个背景下,全体消防人正辛辛苦苦地奋战在防火灭火救援一线,在这个时候大唱权力论是不合适的。

消防的权力很大,这是个真正的伪命题,再吵吵下去还有意思吗?

一旦伤心了消防人的心,谁还来努力保我们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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